记者昨天从济南市卫生局获悉,该市4区县30余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有望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针对目前基本用药不能满足居民和临床需求问题,经省卫生厅同意,济南自7月1日开始实行代购药品目录。
3月15日,济南市105所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截至6月底,该项制度已经运行3个半月。105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完成门诊量850782人次,同比增长38%;西药平均降幅34%,中成药平均降幅28%。下半年,济南高新区、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的30余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定在10月1日实施。
在实施基本药物过程中,有部分患者反映目前的基本药物制度还不完善。为积极稳妥推进制度实施,省政府初步确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做出适当调整。某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治疗某些疾病方面有特色,有较高知名度,群众有需求,可在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初期一定时限内,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配备一定数量的非基本药物。
针对基本用药不能满足居民和临床需求问题,卫生部门对“四区一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用药实际需求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专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对该市拟代购药品进行充分论证,在征求市人社局、财政局等6个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呈分管市长、市医改办同意,经省卫生厅认可,确定自7月1日开始实行济南市代购药品目录。据悉,这一措施对于满足广大居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用药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但是卫生部门并未对记者透露这个代购药品目录。患者可以去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咨询。记者 杨芳
来源:山东商报

